2007-02-01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天津市科委要求填报的“十五”期间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表,仍有部分负责人未提交材料。
科委有关部门再次通知:本次被调查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单位提交报告情况,将作为项目信用管理和今后科技项目立项的重要依据;未提交报告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承担单位将被科委列入“黑名单”,今后该负责人或承担单位再次申请科委项目时将会受到影响,正在承担项目的负责人将会考虑停拨经费。
名单中提到的负责人都要提交一份调查表,确有原因无法填报的须由所在学院在“项目研发内容及成果、成效简介”处注明无法填报的原因,然后加盖公章。
科技处计划科
2007.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