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0-26
关于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概算和预算申报有关概念的解释 |
一、关于项目概算申报 重大项目、重点项目的项目概算由项目组织单位申报,根据各领域管理方式的不同,项目组织单位分别为各领域办、各管理中心或有关单位。其他申报单位不用编制项目概算。 二、关于课题预算申报 专题课题、重大项目课题的预算由课题申报单位编制。 对于重点项目,在我部发布的申请指南中,已明确按课题进行申请的,由课题申报单位编制预算;在申请指南中,未明确课题分解情况,以项目方式进行申请的,则由项目牵头申报单位组织编制项目预算,并在预算申报书中详细说明课题设置、各课题任务分解情况,各课题按科目发生的经费支出明细等。 三、关于报送地点 在申请指南或有关通知中已规定申报资料报送地点的,则按规定报送资料;未规定报送地点的,可咨询各领域有关联系人,确定报送地点。 四、关于申报时间 专题课题预算申报截止时间由各管理中心规定。 第一批重大项目、重点项目课题预算网上申报2006年10月26日截止,纸质文件送达10月30日截止。 第二批重大项目、重点项目课题预算网上申报2006年11月5日截止,纸质文件送达11月10日截止。 我部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司组织的能源、交通、信息、遥感、先进制造、材料领域的重大、重点项目网上申报10月30日截止,纸质材料送达11月5日截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