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18
依据《天津大学关于教职工恢复正常工作秩序的通知》、《天津大学关于加强疫情期间教职工事假管理的通知》和《天津大学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知识手册》等要求,结合具体情况,制订学院复工安排。
一、复工返岗安排
1.全院不具有行政职务的非教学科研系列(学院、系/实践教学中心高教管理系列、实验人员和劳务派遣人员)职工,应根据学校要求自4月20日(星期一)开始返岗复工。具有行政职务的教学科研人员按非教学科研系列人员管理。
2.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教学科研人员应根据各系/实践教学中心的教学、科研任务要求,保障教学任务和学生培养工作,积极开展科研,按期完成聘期考核任务指标。倡导教学科研人员上班到岗工作。
3.因疫情等特殊原因不能返津或不能到岗工作的教职员工应向学院综合办公室提交经系/中心主任或部门领导审批同意的书面事假申请及相关支撑材料,请假流程及相关事宜参照《天津大学关于加强疫情期间教职工事假管理的通知》执行。
4.学院行政职能办公室自4月20日起恢复校园打卡,取消外勤打卡模式。各系/实践教学中心分别管理所属非教学科研人员到岗情况。
5.尚未返津的境内外教职工,除非疫情防控影响的应尽快安排返津。拟返津人员应根据《关于做好境外及湖北返津教职员工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报备及防控工作。
二、疫情防控要求
1.学院成立疫情复工期间应急工作小组(附件1)、如遇突发情况,第一时间上报应急工作小组处置。
2.学院定于4月18、19日(周六、日)对北洋园校区四个楼宇公共区域(大厅、走廊、卫生间、电梯间、垃圾桶等)进行消杀处理。
3.各楼宇暂时仍按疫情防控要求进行管理,只开一门,进入楼内需扫描学校综合服务平台APP二维码进行登记,并测量体温。
4.各系/实践教学中心网格管理员每天仍需上报教师到校信息,并在各系微信群中公布每天到校人员名单,直至学校解除要求。
5.复工人员在联合办公区及公共场合需戴口罩、保持合理距离,不聚集、不扎堆。
6.在天气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建议上班时间一直保持办公室通风(下班后需关闭门窗)。
7.建议自行带餐或从食堂购买后带回办公室用餐。
8.建议少乘电梯,如乘坐电梯需佩戴口罩且不应多于3人。
三、其他工作措施
1.充分利用办公网、微信、邮件、视频会议等远程办公方式交流讨论和办理业务。
2.盖章地点调整:学院拟临时设立37楼北214会议室为专用盖章点。
3.会议室借用:建议尽量利用视频网络平台召开会议,若需借用学院会议室,应提前向会议室管理人员提交会议申请(含会议名称、会议时间、参会人数),各会议室设置参会人数上限(附件2),严格控制开会密度,符合参会人数要求可予以登记使用。
4.实验室启用:学院实验安全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对所有实验评估结果进行审核,通过后方可复工开展实验。对擅自开展实验的负责人将予以问责。
如果学校有新安排,以学校通知为准。
机械工程学院
2020年4月17日
附件1 学院应急工作小组名单
组长: | 孙月海 |
副组长: | 曹树谦 |
刘岳 | |
成员: | 左亮 |
陈垚 | |
赵庆 | |
王小艳 | |
于彤 | |
温洋 |
附件2 37楼会议室使用人数上限
212会议室:
面积约90㎡,座位数45,疫情期间参会人数上限为25人(会议桌周边不多于12人)。
201会议室:
面积约35㎡,座位数15,疫情期间参会人数上限为10人(会议桌周边不多于6人)。
205会议室:
面积约40㎡,座位数15,疫情期间参会人数上限为10人(会议桌周边不多于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