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天津大学201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2014-04-15

各位同学: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要求,学校决定启动天津大学201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本次项目包括创新训练、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三个类型。

1.创新训练项目

资助对象是具备初步科研和实践能力,对研究或发明创造有浓厚兴趣的本科生。项目要求学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准备研究条件、实施项目、撰写研究报告等工作。项目申请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不超过5人的团队,完成期限一般为一或二年

2.创业训练项目

资助对象是不超过5人本科生团队,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要求学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商业计划书的编制、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项目完成期限一般为一或二年

3.创业实践项目

资助对象是不超过8人本科生团队,要求学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的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请资格

凡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均可申请,原则上以四年制本科生的1至3年级学生五年制本科生的1至4年级学生为主,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3年级同学不能作为负责人申请2年期项目)。每位申请人同期至多参加2个项目,且至多作为1个项目的负责人。其他年级学生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但一般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鼓励不同专业、不同年级、不同背景的本科生组成团队。

三、项目经费与立项数量

1.项目经费

2014年中央财政经费支持我校130个国家级项目,平均每个项目1万元(根据项目报名情况,资助额度会有一定调整,以学校下发的最终通知为准),共计130万元。我校配套经费130万元,用于校级项目(具体项目数和支持经费数额根据最终申报情况确定)。

项目获批的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自主使用经费,不得挪作他用。如项目未能通过中期检查、结题,学校将回收经费。

2.项目评审

创新训练、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分开评审,由校级评审委员会评出国家级、校级项目,并确定项目资助金额。

四、申报方式与时间安排

为了提高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质量,我校定制开发了“天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系统”(办公网右侧—教学服务—创新计划,办公网账号密码登录),今年在全校推广使用。

04月11日—04月18日 发布项目申报通知,进行课题征集,指导教师已经有报名项目的同学请务必提醒老师申报登录系统申报课题;

04月18日 学校对征集到的课题进行审核,并开放课题查询;

04月18日—04月25日 项目负责人登录系统申报项目(可以选择“开放项目申报”,也可以选择“自选项目申报”),项目组成员只可查看信息,不可操作;有意向的同学务必提前和老师就报名进行沟通,以保证能够成功选择到理想的项目

04月25日—04月30日 学院安排项目评审会,进行院级评审;

05月04日—05月12日 校级评审;

05月12日—05月19日 发布立项名单;

05月19日—05月23日 整理材料,上报教育部。

天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办公室

2014年0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