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2010年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第一批)申报的通知

2009-07-01

关于受理2010年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 (第一批)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2010年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第一批)已经开始申报。我校校内申报期间,组织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受理项目范围及资助资金档次。

本次只受理应用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重点项目、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的申报,并受理科技支撑计划重大项目建议以及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建议。

二、申报注意事项。

申请人要求。项目申请人必须是项目申请单位的正式职工,且需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

研究期限。本次申报的2010年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起始时间统一填写为2010年4月,实施期限以半年计,一般不超过3年(即最迟截止至2013年3月)。

限项规定。以下情况属超项:2009年12月31日后 有在研的市科技计划项目以及今年新申请的项目总数超过两项的负责人申请的项目;同一负责人在同一计划中申请两项及以上的项目;在研重点项目的负责人新申请的重点项目(但可以参与提出重大项目建议)。

每个局级主管部门限组织推荐科技支撑计划重大项目和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建议3项以内。

报送材料。“天津市应用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一般项目申请书”一式四份,“天津市应用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重点项目申请书”和“天津市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申请书”一式七份,均为签字盖章原件(基础重点项目需通过系统填写“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资金预算书”一式五份,同申请书装订在一起);“天津市科技支撑计划重大项目建议书”、“天津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建议书”一式四份,均为签字盖章原件。所有申请书、建议书均需附电子文档一份(含word申请书和zip压缩文件或esp文件,可用光盘、移动硬盘、优盘等拷贝)。

如项目有自筹经费来源,请提前填写《申请项目自筹经费计划表》并加盖学院或合作单位公章。

盖章及协议。报单位填写申请书时一般应按法人单位填写。大学要填写到学院,中央驻津大型院所要填写到部、室,大型企业集团要填写到项目法人单位,均需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项目申请中有合作单位的,均须在“合作单位”处由主管领导签署并加盖合作单位公章,并在“局级主管部门意见”处由主管领导签署并加盖局级主管部门公章)。联合申报的项目须签署《项目合作及知识产权共享协议》,并将协议附在申请书后面。

三、项目受理

受理时间。各类项目受理(包括项目建议征集)校内截止日期为2008年8月6日,请各学院于下班前将所有申请材料(各类申请书或建议书及相关电子文件)送交科技处(九号楼305室),逾期将不再受理。

财务盖章。经过科技处与财务处统一协调,申报天津市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的老师需要在8月3日、5日两天上午集中到财务处会计科加盖“财务负责人”章。如项目自筹经费来源为横向经费,请先持加盖学院公章的《申请项目自筹经费计划表》到科技处办理相关手续;如项目自筹经费来源由合作单位出资,请在合作协议中说明,持加盖过合作单位公章的合作协议及《申请项目自筹经费计划表》到科技处办理相关手续后,再到财务处盖章。

咨询联系。申报期间有关技术问题可咨询市科委各业务处室申报咨询联系人(名单及电话请见附件)。科技处将于8月3日-5日集中咨询(学校联系人:赵超;联系电话:27403763;E-mail:zhao_chao@tju.edu.cn)。

科技处

二○○九年六月三十日

学院办理时间为8月4-6日, 请老师在此时间内抓紧办理

附件:

附件:关于受理2010年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第一批)申报的通知.doc

附件1: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doc

附件2:2010年天津市应用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重点项目指南.doc

附件3:2010年天津市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指南.doc

附件4:天津市应用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信息录入系统Ver9.1(重点项目适用).msi

附件5: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系统3.1.5.exe

附件6:天津市科技支撑计划重大项目建议书.doc

附件7:天津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建议书.doc

附件8:申报项目咨询联系方式.doc

附件9:申请项目自筹经费计划表.doc

附件10:《项目合作及知识产权共享协议》.doc

附件11:2010年天津市应用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重点项目形式审查表.doc

附件12:2010年天津市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申请材料形式审查表.doc

附件13:2010年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建议书申请材料形式审查表.doc

附件14:2010年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有关问题的说明.doc


关于受理
2010年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

(第一批)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2010年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第一批)已经开始申报。我校校内申报期间,组织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受理项目范围及资助资金档次。

本次只受理应用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重点项目、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的申报,并受理科技支撑计划重大项目建议以及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建议。

二、申报注意事项。

申请人要求。项目申请人必须是项目申请单位的正式职工,且需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

研究期限。本次申报的2010年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起始时间统一填写为20104月,实施期限以半年计,一般不超过3年(即最迟截止至20133月)。

限项规定。以下情况属超项:20091231 有在研的市科技计划项目以及今年新申请的项目总数超过两项的负责人申请的项目;同一负责人在同一计划中申请两项及以上的项目;在研重点项目的负责人新申请的重点项目(但可以参与提出重大项目建议)。

每个局级主管部门限组织推荐科技支撑计划重大项目和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建议3项以内。

报送材料。“天津市应用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一般项目申请书”一式四份,“天津市应用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重点项目申请书”和“天津市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申请书”一式七份,均为签字盖章原件(基础重点项目需通过系统填写“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资金预算书”一式五份,同申请书装订在一起);“天津市科技支撑计划重大项目建议书”、“天津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建议书”一式四份,均为签字盖章原件。所有申请书、建议书均需附电子文档一份(含word申请书和zip压缩文件或esp文件,可用光盘、移动硬盘、优盘等拷贝)。

如项目有自筹经费来源,请提前填写《申请项目自筹经费计划表》并加盖学院或合作单位公章。

盖章及协议。报单位填写申请书时一般应按法人单位填写。大学要填写到学院,中央驻津大型院所要填写到部、室,大型企业集团要填写到项目法人单位,均需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项目申请中有合作单位的,均须在“合作单位”处由主管领导签署并加盖合作单位公章,并在“局级主管部门意见”处由主管领导签署并加盖局级主管部门公章)。联合申报的项目须签署《项目合作及知识产权共享协议》,并将协议附在申请书后面。

三、项目受理

受理时间。各类项目受理(包括项目建议征集)校内截止日期为200886,请各学院于下班前将所有申请材料(各类申请书或建议书及相关电子文件)送交科技处(九号楼305室),逾期将不再受理。

财务盖章。经过科技处与财务处统一协调,申报天津市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的老师需要在835日两天上午集中到财务处会计科加盖“财务负责人”章。如项目自筹经费来源为横向经费,请先持加盖学院公章的《申请项目自筹经费计划表》到科技处办理相关手续;如项目自筹经费来源由合作单位出资,请在合作协议中说明,持加盖过合作单位公章的合作协议及《申请项目自筹经费计划表》到科技处办理相关手续后,再到财务处盖章。

咨询联系。申报期间有关技术问题可咨询市科委各业务处室申报咨询联系人(名单及电话请见附件)。科技处将于83-5日集中咨询(学校联系人:赵超;联系电话:27403763E-mailzhao_chao@tju.edu.cn)。

科技处

二○○九年六月三十日

学院办理时间为8月4-6日, 请老师在此时间内抓紧办理

附件:

附件:关于受理2010年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第一批)申报的通知.doc

附件1: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doc

附件22010年天津市应用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重点项目指南.doc

附件32010年天津市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指南.doc

附件4:天津市应用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信息录入系统Ver9.1(重点项目适用).msi

附件5: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系统3.1.5.exe

附件6:天津市科技支撑计划重大项目建议书.doc

附件7:天津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建议书.doc

附件8:申报项目咨询联系方式.doc

附件9:申请项目自筹经费计划表.doc

附件10:《项目合作及知识产权共享协议》.doc

附件112010年天津市应用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重点项目形式审查表.doc

附件122010年天津市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申请材料形式审查表.doc

附件132010年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建议书申请材料形式审查表.doc

附件142010年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有关问题的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