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6-10
各位老师:
为做好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评选工作,提高示范项目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充分发挥专家在行政决策中的技术支撑作用,我部决定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增补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领域的专家,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请各单位按照《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专家选聘原则和条件》(附件一)推荐专家。
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
二〇〇九年六月四日
请我校各单位拟推荐的专家填写《专家信息表》(附件二),并于6月13日前发送至xwm@tju.edu.cn。
联系人:轩维民
电 话:27405745
科技处
附件一:《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专家选聘原则和条件》
附件二:《专家信息表》
附件一:
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专家选聘原则和条件
1、具有对国家和企业认真负责的态度,良好的执业道德,能够坚持原则,独立、客观、公正地评价项目。
2、具有丰富的太阳能光电应用理论知识,有从事科技项目评估的实践工作经验。
3、具有工程类专业(主要包括建筑、设备、结构)高级职称,或长期从事太阳能光电领域研究工作的高级工程师,或具有5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的管理人员,或获得工程类专业中级职称5年以上且具有注册师资格的建筑、结构、电气工程师。
4、具备计算机上网条件,并能够熟练掌握其操作技能。
5、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岁,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