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1-22
各学院及相关教师: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要求,2007年底应结题项目和2008年继续执行的在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分别提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请各学院督促相关项目负责人(清单见附件)及时登录到自然科学基金会的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下载相应表格,按时办理相关手续。 基金项目年度进展报告、结题申报及其他有关事项 1.电子文档:请负责人登录https://isis.nsfc.gov.cn系统,在"项目及成果"菜单下的"进展/结题报告",可以检索出本人当前需要填写的进展及结题目报告的项目情况。下载或在线填写均可。 2.负责人上传报告方式:将填写好的报告作为电子邮件附件,发送至report@pro.nsfc.gov.cn邮箱或登录https://isis.nsfc.gov.cn系统,选择"项目及成果"菜单下的"进展/结题报告",在对应的项目列表中点击"上传"。进展报告一旦上传本人就不能修改,所以请项目负责人尽量上传进展报告的最终版本。进展报告电子文档请2008年1月4日前上传。结题报告电子文档请2008年1月18日前上传。 3.操作中如有问题或忘记用户名密码,请及时与科技处022-27892832,27403763或基金委010-62317474联系或发电子邮件至:support@nsfc.gov.cn. 4.纸质报告:纸质报告的内容要与电子文档严格一致。填写过程中注意要重视本年度的重要成果,人才培养,论文发表等有说服力材料,纸质文档附件要求附首页复印件。 5.各学院科研管理人员请在进展报告的“项目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查和对今后工作的意见”处填写如下内容:“项目按计划进展顺利”;在结题报告的“项目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查意见”处填写如下内容:“同意申请结题”,并注意检查项目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处不要加盖学院章,由科技处统一加盖天津大学公章。 6.时间安排: 《进展报告》一式两份及电子版务必于2008年1月7日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交至科技处 305一并上报。 《结题报告》一式两份及电子版务必于2008年1月21日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交至科技处305一并上报。 科技处不对个人办理进展(结题)报告手续,以免引起混乱。 联 系 人:袁启海、李武 联系电话:27892832,27403763 邮 箱:yuanqihai@tju.edu.cn liwu@tju.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