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年度检查的通知

2007-09-10

各位老师:

天津市科委下达通知,要求对在研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年度检查。

1. 检查范围:天津市应用基础及前沿技术研究计划(自然基金)尚未验收项目。

2. 检查形式:安装天津市应用基础及前沿技术研究计划信息录入系统Ver.7.1系统(见附件,也可以从fund.tstc.gov.cn下载),在申请人版,点击文件—新建项目个人文档—项目年度执行情况表—填写后合法性检查并保存,生成上报文件Zip,典型项目请提供典型成果图片。

3. 截止时间:2007年9月26日。

4. 在研项目如不能按合同进度完成需要延期或者项目负责人、部分研究内容、指标等需要调整的,除填写《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年度执行情况表》外,还需填写《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调整申请表》;如因无法克服的原因不能继续执行项目合同的,还需填写《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中止申请表》,统一报送科技处。

请各位项目负责人将生成的《年度执行情况表》打印一式三份(项目负责人签字,学院加盖公章),以及word电子文档与上报Zip文件,于2007年9月26日前,由学院统一交到科技处。

科技处计划科

2007.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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