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1-05
各位老师:
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的通知要求,天津市科委已开始进行200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通过天津市推荐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基本条件:
1、近年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一等奖或二等奖项目;
2、未获得过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
3、无知识产权争议的项目。
二、推荐的奖种包括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详情可登录http://www.nosta.gov.cn/查看。
三、由于推荐国家科学技术奖实行限额推荐,市科委将聘请相关专家进行答辩,根据答辩评审结果,择优推荐。具体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四、请拟申报的课题组将《申报200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简表》填好后于2007年1月10日前交到科技处。
科技处
20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