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2007年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第一批)申报的通知

2006-08-31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2007年度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项目范围及资助资金档次

本次申报只受理应用基础及前沿技术研究计划重点项目、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的申报,并

受理科技支撑计划重大项目建议以及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建议。

1.应用基础及前沿技术研究计划重点项目。

该类项目对应以往申报中的应用基础研究重点项目以及攻关社发类培育项目,以发表高水平

论文、获得发明专利为主要成果形式,资金补助档次分为20万元、30万元。2007年预计资助100

项。(一般项目已于2006年4月份发布指南并完成了受理,此次不再受理新项目。)

2.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包括开发类重点项目、公益类重点项目和软件专项项目。

该类项目对应以往申报中的攻关社发类重点项目,资金补助档次分为30万元、50万元、75万

元、100万元,软件专项项目资金补助档次分为30万元、50万元。2007年预计资助100项。

3.科技支撑计划重大项目。

>科技支撑计划重大项目解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技术问题,以高新技术产业化攻关和

集成示范工程为主要形式,以企业和应用对象为主体,产学研融合。科技支撑计划重大项目资

金补助为100~500万元。

4.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

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旨在引领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实现关键领域的重大突破。根

据《天津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主要资助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重大成果的产业化,完

成工业性试验;引进人才、团队来津创业,引进著名科研院所建立分支机构;购买技术提升优

势产业;实施具有特别重大意义的社会公益性示范工程项目。科技创新专项资金计划项目资金

补助为500万元以上。

二、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方式

采用自主申报与提出项目建议相结合的方式。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均可按照

项目指南自主申报,应用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重点项目、科技支撑计划开发类、公益类重

点项目和软件专项项目,市科委面向全社会公开受理项目申报。

为了解决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带动作用或全局意义的重大技术问题,培育重大高新技术

产业化项目和解决社会公益方面的重大科技应用示范工程,鼓励各局级主管部门或单位站在全

市发展的高度,积极组织提出科技支撑计划重大项目和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建议,每个局

级主管部门限组织推荐3项以内。

2.申请材料

申报应用基础及前沿技术研究计划重点项目填写“天津市应用基础及前沿技术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申报科技支撑计划开发类、公益类、软件专项项目,填写统一的“天津市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申请书”;提出科技支撑计划重大项目、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建议只填写“天津市科技支撑计划重大项目建议书”、“天津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建议书”,经过市科委审查符合资助条件的,再由市科委有关处组织实施单位填写项目可行性报告书。

“天津市应用基础及前沿技术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天津市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申请书”分别由各自的项目申报系统生成。上述项目建议书、项目申报系统及申报要求可从市科委网(www.tstc.gov.cn)和天津科技网(www.tjst.net)下载。

“天津市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申请书”由项目信息表、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资金预算书和附件四部分构成,前三部分为项目申请材料的必备文件;项目附件一般包含项目前期专利、小试成果报告、科技查新报告、样品检测报告以及其它能说明项目技术水平和来源、知识产权归属等情况的证明材料,承担单位间的合作协议等。附件视项目情况酌情准备,在实施方案中涉及上述附件内容但没有附件证明材料的,项目评估时将不予确认。

3.申报单位说明

为了进一步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科技支撑计划项目鼓励产学研合作,联合申报。应用基础及前沿技术研究计划项目鼓励不同单位与不同学科研究人员之间的有机合作,但不能将项目分解成独立承担的子课题。联合申报的项目必须有合作协议书。

申报者填写申报单位时要填写到学院一级单位,主管部门或上级部门为学校。

4.申请人要求项目申请人必须是项目申请单位的正式职工,且需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在2006年9月1日前不超过60周岁。

5.起始时间要求

为便于项目规范管理,本次申报的2007年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起始时间统一填写为2007年4月,实施期限以整年计,一般不超过3年。

6.不受理的项目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新项目,科委对此类项目将不予受理。

(1)不符合项目指南的项目。

(2)2006年12月31日后项目申请人有在研的市科技计划项目以及今年新申请的项目总数不能超过两项;有在研重点项目的申请人原则上不能再申请新的重点项目,但可以参与提出重大项目建议。

(3)在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的同一个阶段得到过天津市各类科技计划资助的项目。

(4)承担国家或市科技计划项目,近三年有未经批准逾期一年以上(含一年)结题项目的负责人。

(5)承担国家或市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不好,造成不良影响的项目负责人。

三、项目申报时间及材料要求

我校本次项目申报的截止时间为2006年9月20日。所需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天津市应用基础及前沿技术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和“天津市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申请书”一式九份,其中至少一份为签字盖章原件,并在封面右上部标明“原件”字样。“天津市科技支撑计划重大项目建议书”、“天津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建议书”一式四

份,均为签字盖章原件。以上两类项目建议由于有限项要求,具体申报方式请见我处后续通知。

所有申请书、建议书均需附电子文档一份(可用移动硬盘、优盘、软盘等拷贝)。申报项目时,应将每个项目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左侧装订成册。请直接用申请书首页作为封面,不要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请有意申报项目的老师在截止日期前将上述要求的申报材料送交所在学院,并由学院统一送

交科技处。

上述项目建议书、项目申报系统及申报要求见附件,或从市科委网(www.tstc.gov.cn)和天

津科技网(www.tjst.net)下载。

联系人:靳楠

联系电话:27403763

E-mail:jinnan@tju.edu.cn

科技处计划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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