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天津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实施2015年优秀博士后国际化培养计划的通知

2015-05-27

为进一步加大高层次创新型博士后人才的培养力度,不断提高博士后人才服务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和天津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能力,根据市人才办《天津市资助选派优秀博士后国际化培养计划实施办法》(津人才办〔2012〕1号),将组织实施2015年优秀博士后国际化培养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资助范围:

1.出站留津、来津工作的博士后(截止2015年7月1日出站时间不超过3年);

2.已经和我市相关用人单位签订工作协议(合同)的在站博士后。

提交材料:

请于6月30日(星期二)前把电子版《申请表》和《登记表》发送到指定邮箱,同时将《申请表》和相关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7份)报人事处223室。

附件材料包括:国(境)外培训接待单位的邀请函(须注明培训费),《博士后进站审核表》复印件,各项经历、奖励、成果的证明材料,留津工作协议书或聘用合同。

详细内容请见附件。

天津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实施2015年优秀博士后国际化培养计划的通知

联系人:邵杰

联系电话:27403100

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1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