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1-19
各位老师、研究生:大家好!
现将研究生院下发的“在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中加强督导工作的通知”转发给大家,请各位老师和申请答辩的研究生关注。
原文如下:
在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中加强督导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维护和提高学位授予质量,严格执行天津大学关于学位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我校在本次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中将进一步加强督导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1.学位督导组专家对学位论文答辩情况进行督导,学位办人员进行巡视,请学院通知学位论文答辩的组织者和参与者密切配合。
2.研究生必须在“研究生学位管理系统”(网址: http://121.193.130.50/Degree/)中提交学位申请,经学院在管理信息系统(Tmis)中审核通过方可进行答辩,信息填报要求完备、准确(答辩时间、地点必须填写的具体明确)。
3. 我校师生可通过“研究生学位管理系统”的“论文答辩信息公告”查询相关答辩信息。
4.学位工作的相关建议和意见可反馈给学位论文督导组专家、学校巡视人员或学院,以利于学校提高学位授予质量。
天津大学学位办公室
2013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