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度“香江学者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2-03-15

各位博士后:大家好!

现转发天大人事处关于博士后的相关通知:关于开展2012年度.docx

2012年度“香江学者计划”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我校符合条件的在站博士后、应届博士毕业生及非博士后的教学、科研人员均可申报。现将本次申报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人为教育部“985”高校、“211”高校、中国科学院、2010年博士后流动站综合评估被评为优秀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教学、科研人员(指非博士后),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

(二)获得博士学位(或通过校级博士学位答辩),身体健康。

(三)具备良好的英语能力。

(四)拥有下列学术或科研经历之一:

1.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等;

2.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863”、“973”、国家知识创新工程等重大科技项目;

3.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以及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

4.单位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才的重点培养对象。

二、相关要求:

1.有关 “香江学者计划”申报通知的详细内容请申报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查询。

2.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

《“香江学者计划”申报表》(简称《申报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合订本一式5份(A4幅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申报表》须制成电子版,并刻制在1张光盘上,随纸介材料一同上报。

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科研学术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学术专著的版权页或重要学术论文等。

申报材料要简明,介绍性文字要准确、属实、重点突出。获奖成果需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等级、位次(用“位次/人数”表示);著作、论文需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需注明位次。

3.材料提交时间:

请本人于3月10日前将材料交到天津大学第九教学楼223室。

请尽快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申报。

联系人:邵杰

联系电话:27403100

天津大学人事处

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12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