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1年度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工作的通知

2011-03-15

关于评选2011年度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做好2012年度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的推荐工作,现开展2011年度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申报评选。学校将从中选拔出部分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参加2012年度天津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及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选。

目前,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已成为衡量各高校博士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因此争创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工作,对我校研究生教育的发展意义重大。请各学院按照下列要求,认真组织,切实做好本年度的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选工作。

1.评选范围

(1)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期间我校博士学位获得者的学位论文,且博士生本人申请参评天津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并参加天津大学组织盲审的论文。

(2)学院分委会讨论通过的非常优秀的博士学位论文(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期间我校博士学位获得者的学位论文)。

(3)2007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期间我校博士学位获得者的学位论文,应确属特别优秀且未被推荐参加过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

2.评选数量

本年度全校拟评选出的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10篇左右,并将选拔有关论文参加2012年度天津市及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选。请各学院从符合上述评选范围的本学院博士学位论文中,择优推荐1~5篇参加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选。

3.评选条件

1)论文选题:选题属学科前沿,对科学技术进步或国民经济发展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实用价值。

2)论文创造性: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对该学科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取得突破性和创造性成果,达到该学科的国际先进水平或创造了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论文的组织和书写:论文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概念清晰,层次分明;文字、图表符合科技写作规范。

4)论文内容不得涉及国家政治、经济、科技、军事等机密。

5)根据津学位[2008]3号文件规定,以下博士论文不在评选范围内: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作者所撰写的博士学位论文;已参评过两次国家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的博士学位论文;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在本学科高水平期刊未发表过学术论文(要求第一作者或除导师以外的第一作者)的作者所撰写的学位论文;涉密的博士学位论文。

4.评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1)2011年3月15日至3月21日,请各位优秀博士论文申请者登陆http://gs.tju.edu.cn:8088/Degree/首先进行优博论文资格申请。

(2)2011年3月22日至3月28日,经学位办初审通过后,申请者可继续填写优博论文评选申请书,同时请各位申请者将在博士期间及博士毕业一年之内的发表的文章及获奖情况在系统中提交给图书馆进行认证。申请书中导师意见需要导师本人在系统中填写。最后经分委会审核,学位办复审后,由申请者打印纸质《天津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申请书》,学院(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连同博士学位论文于3月28日前一并交到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

(3)3月29日至5月30日,研究生院组织校内外专家对推荐论文进行通信评议。

(4)9月1日前,研究生院组织召开本校专家评审组会议,评选出2011年度天津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以及参加天津市及全国优秀博士论文评选的学位论文。

(5)9月15日前,研究生院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推荐参加天津市及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选,布置准备报送材料。

5.参评材料

(1)《天津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申请书》打印稿一式2份

(2)博士学位论文原文4本;

(3)发表论文或获奖、专利证书复印件一式2份。

6.参评优秀博士论文注意事项

1)论文选题:优先推荐有重大课题背景的,能体现研究基础和研究梯队的论文。

2)论文创造性:成果应注重影响因子较高的论文、注重SCI收录的外文期刊的发表及相关奖项等。

3)不宜填入表中的内容:三好学生称号、学生奖学金等不必写入表中。不能填写“联合资助”的字样,不要写天大给予的资助,比如“985”或“天南大”基金等。

联系人:顾丽娜

电 话:27404744

天津大学研究生院

2010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