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做好2011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2010-10-27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2011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会议精神和《2011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方案》通知要求,我校即日起正式启动2011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以下简称“公派项目”)选派工作。请各学院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发挥全院师生的积极主动性,统一部署、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按照留学基金委本年度选派要求做好本学院学生的选派工作。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坚持科学规划、以人为本、规范管理、注重服务,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原则,选派我校一流的学生,派往国外一流的学校、专业,师从国际一流的导师。

二、本年度选拔工作注意事项

(一)关于选拔政策的变化

1. 留学基金委将根据各签约高校2010年选派情况,调整2011年各校签约奖学金名额。我校2011年的名额为90个。

2. 各校按照不超过调整后的计划的120%推荐人选,其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生严格按照1:1的比例推荐。

3. 从2009年起,对少数赴国外一流院校、专业、师从著名导师攻读博士学位的人员,提供学费资助。其数量按照年度选派计划的5%确定,每年不超过250人。

(二)名额分配

根据2010年各学院选派情况,并结合我校总体学科发展规划和2011年选派规模,学校对派出名额进行分配,并将据实际申报情况进行调整。各院系派出名额分配详见附件一。各学院在上报推荐申请攻读博士学位学生和申请博士生联合培养学生名单时须依据学院考核情况对申请学生分别进行排序,并严格按照1:1的比例推荐。

(三)申请条件:

已进入博士阶段第二学年或以上的博士生,不能申请攻读博士研究生。尚未进入博士阶段学习的硕博连读生以及尚未开题的博士研究生,不能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四)派出渠道

鼓励学生充分利用教育部、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与国外大学/科研机构合作项目渠道(可参考附件五)及我校已有的校际交流/合作项目(可参考附件三),同时也可通过导师的国际交流合作渠道或由学生个人联系。

三、工作进度安排

1、第一批选拔工作(选拔类别为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1)2011年2月20日前:学生对外联系,获取正式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学校进行选拔推荐工作并对推荐人进行外语培训。

(2)2011年2月28日至3月4日:各学院组织选拔,严格按照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与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1:1的比例确定学院推荐名单,并分别排列推荐顺序。

(3)2011年3月7日至3月8日:研究生院、学工部、教务处审核推荐人信息。

(4)2011年3月9日至3月11日:完成校内评审,最终确定拟推荐人员名单。

(5)2011年3月14日至3月16日:统一组织入选学生完成网上报名,收取申请材料(申请材料清单详见附件二)。

(6)2011年3月17日至18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核候选人网上信息,审核、整理书面申请材料,并提交留学基金委。

(7)2011年4月: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呈报教育部审批。

(8)2011年5月:确定并公布录取人员名单。

(9)2011年7月起:学校组织行前集训,办理签证、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

2、第二批选拔工作(视第一批选拔情况确定,主要选拔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类别)

(1)2011年5月6日前:学生对外联系申请并落实留学单位和指导教师。

(2)2011年5月13日前:各学院组织选拔,确定学院推荐名单,并排序。

(3)2011年5月16日至5月17日:研究生院、学工部、教务处审核推荐人信息。

(4)2011年5月18日至5月20日:完成校内评审,最终确定拟推荐人员名单。

(5)2011年5月23日至5月25日:统一组织入选学生完成网上报名,收取申请材料(申请材料清单详见附件二)。

(6)2011年5月26日至31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核候选人网上信息,审核、整理书面申请材料,并提交留学基金委。

(7)2011年6月上旬: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呈报教育部审批。

(8)2011年6月底前:确定并公布录取人员名单。

(9)2011年7月起:学校组织行前集训,办理签证、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