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申报天津大学2008年度“优秀博士论文基金”资助项目的通知

2008-10-31

关于申报天津大学2008年度“优秀博士论文基金”资助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天津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基金实施细则》(津大校研〔2005〕47号)文件精神,现开始2008年度优秀博士论文基金的申报工作。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07年秋季入学和2008年春季入学的全日制博士生,满足以下条件:

1. 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已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包括在本学科领域高水平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取得发明专利、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或取得通过鉴定的其他科研成果;

2.论文工作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有较大的创新性,并有望获得中国科学院或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3. 课程学习满足申请博士学位的要求,已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开题工作,选题立论新颖;

二、申报程序

1. 博士研究生根据论文选题情况,征求指导教师的同意,提出申请,并填写《天津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基金申请书》;

2. 各学院学位分委会进行初评,并由学院主管院长签署意见后于11月12日前报送研究生院;

3. 研究生院组织校内外同行专家进行通讯评议,并组织校内专家组进行评审,确定受资助者名单并公布。

附:《天津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基金实施细则》

《天津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基金申请书》

联 系 人: 刘 宁

联系电话:27406407

天津大学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

2008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