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学系接收调剂生的原则

2006-03-28

力学系接收调剂考生的原则

(1)接收本学院成绩符合所报考专业复试分数线考生的申请。(申请时间:3月28日8﹕00~12﹕00;2﹕00~5﹕30)

(2)接收院外、校内成绩符合所报考专业的复试分数线(需与调入专业统考科目相同或相近)考生的申请。(申请时间:3月29日8﹕00~12﹕00;2﹕00~5﹕30)

(3)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须提交书面申请,经专业学科负责人和复试小组初审,确定面试名单。(时间:3月30日5﹕30以前)

(4)调剂生复试合格者均排在第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后,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5)力学系接收调剂考生人数1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