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十九批博士后科学基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2006-03-08

第三十九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申报工作即将开始,请各位有申报意向的在站博士后及时填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申请表》,并于2006年3月20日前将《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申请表》一式七份(用B5纸复印)交人事处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并需提交电子文件。

请各位博士后积极申报,并请各学院、各流动站认真做好组织工作。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条例》规定,属于下列情况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能申请资助:

1、在本期博士后工作期间已经获得过一次资助金的;

2、在本期博士后工作期间曾申请过两次但均未获批准的;

注:

1、所有材料均需B5纸打印。

2、“投送学科”应填写“申请资助项目”的所属学科,不一定与申请者所在流动站的学科一致。如果“投送学科”属交叉学科,请在“投送学科”(一级或二级)后面注明“交叉学科”字样;“编号”一项不填。

3、第三页中的“研究经费来源及数额”一项一定要填写,且所申请的项目最好为正在进行中的较重大项目或其子项目(所申请的项目若已有研究基础则获得资助的希望较大)。

4、第四、五、六页均应详细填写,可附页。(第六页资助金分三个等级:一等3万元人民币、二等2万元人民币、三等1万元人民币。)

2006-03-08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