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关于调整硕士、博士学位论文评阅、答辩费用标准的通知

2006-01-09

各位硕士导师、博士导师及硕士、博士生:

现将天津大学关于调整硕士、博士学位论文评阅、答辩费用标准的通知发给你们。请按学校新的

规定办理。

2006-01-090.doc